运达科技(3004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5]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25%[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6]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二日内申报[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并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未实施或未完成减持需在区间届满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3] 其他 - 股份变动需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相关内容[13] - 司法等减持应按深交所规定披露相关公告[14]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义务[14] - 转让股份违规证券监管部门给予处分处罚[16]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8]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