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运达科技(30044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运达科技运达科技(SZ:300440)2025-07-07 12:4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391.86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法规与制度 - 拟统一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7][48] - 拟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15项工作制度,制定执行委员会等3项工作制度[47] 会议相关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长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9]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8] 决策权限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投资前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12] 人员管理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27] 财务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38]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1][4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