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成科技(8308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4日发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3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部分由其担任召集人[6][7]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特定条件[10] -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选举与备案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候选人备案审查,无异议公司可选举[24][25] - 股东会通过选举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文件[2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4] 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通报情况等[16]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北交所报告[19]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0] 辞职与撤换 - 任职不符规定应1个月内辞职,否则公司审议撤换[26] - 公司可提前解除职务并特别披露[27] - 任期届满前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相关[28]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2个月内补选[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