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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宇顺电子宇顺电子(SZ:002289)2025-07-14 11: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宇顺电子拟现金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聘请情况 - 聘请浙商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3] - 聘请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3] - 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为评估机构[4] - 聘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5] - 间接有偿聘请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等核查交易对方主体资质[6] 交易合规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8] 核查日期 - 核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