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可按需设其他委员会[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9]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联关系时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7] - 证券事务代表收集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1名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19]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办理[24] - 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包括现场、书面审议、远程通讯等方式[15] - 董事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18]
安通控股(6001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