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6001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与原则 -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2]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4]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管理负责人与日常事务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5][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沟通,不得违规披露[7][8] 档案保存与投票方式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会议活动要求 - 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提前通知并答复中小投资者问题[12] 交流渠道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19] 业绩说明会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和财务状况等内容[23] 顾问相关 - 必要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事务[25] - 聘用时应避免其损害自身利益[26] - 以现金支付顾问报酬[26] 信息提供规定 - 不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28] - 平等向投资者提供资料信息[28] - 不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独立分析报告[28] - 不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的分析报告[28] 媒体信息发布 - 适当时候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0] - 不接受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媒体采访[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