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1998年9月22日首次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31526979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231526979股,均为普通股[8][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7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8] 高管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未满时公司每年改选比例不超过董事总人数的1/3[71]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安通控股(600179)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