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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6883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赛微微电赛微微电(SH:688325)2025-07-11 14: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完整[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1]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1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3] - 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3]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2]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5]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8]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8] 重大风险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39]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等属于重大风险情况[4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证券事务部是日常工作部门[42]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46]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长签发[46][50]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等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50] 其他规定 - 公司依法向政府机构或银行等报送涉及未披露重大事项和内幕信息的材料时,应书面告知其保密义务[49] - 公司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2]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4]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