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公告[11]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同理;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或代表主持[22] - 主持人违反规则,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2] 表决权与投票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顺序进行[25]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6] - 关联交易决议须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通过[26]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会议记录与决议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主持人宣布休会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40]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4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42]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2] 其他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改[44]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4]
金 螳 螂(0020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