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2] - 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责任与审批 - 董事和高管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等为第一责任人[5] - 经营性资金往来需按决策程序审批[7] 监督与禁止 - 财务部审批资金流出,审计部监督检查并报告[6]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有六种禁止情形[7] 占用处理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8] - 可司法冻结股份,关联方原则上现金清偿[8][11] 违规追责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占用将被追究责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