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0028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6]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三分之一[6] 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 - 证券部提前10日和3日分别提交定期和临时会议书面通知[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2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1] - 过半数与会董事等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2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3] -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单独决议记录[2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2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26] 其他事项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