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天药业(00287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新天药业新天药业(SZ:002873)2025-07-11 11:16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政策 - 实施现金分红,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不超过70%[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2] - 重大资金支出指预计未来一年一次性或累计投资超1亿[12]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 决策程序与监督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4] - 审计委员会审议须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14]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预案需详细记录并保存[15] - 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权利,可征集投票权[1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15] 特殊情况处理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方案,应在年报披露原因,方案经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11]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但现金分红低于30%需披露相关内容[17] - 未现金分红需披露原因及增强回报举措[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9]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0]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