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该职[3]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1] 履职与监督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采纳[25] - 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27] - 专门会议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务[29]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特殊紧急情况除外[30] - 通知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30]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3] 监督事项 - 审议财务报告关注重大财务问题、信息一致性等[35] - 监督内控评价报告关注内容完备性、真实性与合理性[35] - 监督聘用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关注资质、专业性等[37] - 监督审计费用关注定价原则、费用变化情况等[38] - 监督会计政策等变更关注是否存在舞弊及内控缺陷[38] - 监督关联交易关注必要性、公允性、合法性及影响[38] - 监督承诺变更或豁免关注合规性、必要性[39] - 监督收购决策关注合规性、合理性[39] - 监督股权激励计划关注是否利于公司发展及利益输送[40] 其他 - 独立董事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2] - 提前解除职务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6] - 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2]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股东[4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高管股东[4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开创电气(3014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