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30144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6][7]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5]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会议规则 - 股东大会(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有要求[25] - 发出会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提案[26] 人员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1]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1]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8]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9]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4]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4]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54]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57]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