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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3011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迪阿股份迪阿股份(SZ:301177)2025-07-11 10:3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连任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任期结束后对商业秘密等保密义务仍有效[15] 公司支持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履职相关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3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3]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