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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SH:600496)2025-07-11 09:1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于提前通知[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20]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 - 细则由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