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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股东会议事规则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SH:600496)2025-07-11 09: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1] 股东会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换届的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1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17]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关联事项决议 - 股东会就关联事项做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多项内容,保存不少于10年[36][37] 方案实施时间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7] 决议执行与报告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3] 股东权利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43] 规则相关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