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披露依据 - 制度制定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2] 豁免规定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4]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方式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或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8] 流程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相关情况[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8] - 业务部门申请需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负责[8] - 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业务负责人填写表格,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8,9] 材料管理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0] - 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