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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SZ:002489)2025-07-10 09:1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经2025年7月10日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等需在相关任职情况变化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8]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持股变动[8] - 董事、高管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9]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进行融资融券交易[10]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12] - 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违规处理 - 公司追究违规董事等责任,记录并报告披露违规情况[17][18] - 董事等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违规后果账户所有人承担[18] 其他 - 特定关联人员可能受内幕交易限制[21]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20]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等身份及持股数据并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