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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SZ:002489)2025-07-10 09:16

议事规则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由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非关联交易满足多项条件(如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占比及金额要求)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7] - 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500万元对外捐赠事项需董事会审议[8] 人员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14]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原则上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7][18]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其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19] 议案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临时董事会议案,除特定情况其他议案应提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19][21] - 人事任免等议案按不同主体和权限提交[2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4][26]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2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披露[3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票保存期限为十年[33][34]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提案未获通过特定情况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6] 档案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41][43] 规则修订 - 出现三种情形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4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