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电气(8704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5] 人员规定 - 7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12] - 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11] 会议规则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一般提前一天通知,须制作会议记录[23] - 需提交事项至少提前一天给总经理审定是否列入议题[24] - 通知应含会议日期、地点等,无法出席提前一天报告总经理[24] - 意见分歧以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意见为准[25] - 总经理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由主持人审定[25] 决策权限 - 总经理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就对外投资等决策,超权限由董事会批准[16] - 总经理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应征求意见并提请董事会聘任[27] - 总经理任免部门负责人先由人事部门考核[27]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27]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应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含年度计划等[29][30]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2日内按要求报告[30] 考核奖惩 -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32] - 总经理完成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