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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831010) - 会计师选聘制度
凯添燃气凯添燃气(BJ:831010)2025-07-09 12: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16] - 公司改聘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2]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调查评估[18] 选聘方式与要素 - 公司选聘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 选聘事务所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2] 其他规定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若有问题,股东会可决定不再选聘[23]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并明确责任[15]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