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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83101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凯添燃气凯添燃气(BJ:831010)2025-07-09 12: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2] -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5200万股,2020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4] 股权结构 - 凯添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960万股,持股比例56%[5] - 龚晓科持股580万股,持股比例16.57%[5] - 穆云飞持股525万股,持股比例15%[5]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10%以上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1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6]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6] 董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9]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59]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6]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等,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9]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0] 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72]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7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0] - 无重大投资等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5] 其他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01]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