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相关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5400万股[3] - 2017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800万股,股本总额增至7200万[3] - 2018年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600万股,股份总数达10800万股[3] - 2020年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8640万股,股份总数达19440万股[3] -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自主行权477,256份,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9,487.7256万股[4] 股东与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等[5]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4种情形[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2] - 修订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修订前为5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29]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相关收益,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回购股份计划[1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担保事项规定 - 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审议[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4种情况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其中最近一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高于70%[43] -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3]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9]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信息披露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0]
海川智能(300720) - 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