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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亮股份海亮股份(SZ:002203)2025-07-08 12: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单笔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六种情况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5]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6]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7] 董事长决策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14] - 董事长可决定向金融机构单笔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融资事项[15] - 董事长可决定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单笔交易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事项[15] - 董事长可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不超过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15] 董事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0] 董事会秘书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准备报告文件、筹备会议等工作[22] 董事会委托事项 - 董事会委托总裁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25] - 投资方案经战略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形成决议,超权限提交股东会[25] - 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考察后决议人事任免,董事长签发文件[25] - 董事会或委托总裁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并作出决议,总裁组织实施[25] 事项审批与执行 - 具体部门制定投资等事项计划或说明,按权限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审议[25] - 董事长审批或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授权总裁组织执行并报告情况[26] - 董事会决议由总裁组织落实,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秘书传送书面材料[26]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可与总裁协商或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6] - 董事会会议应对上次决议执行情况评价并载入会议记录[26] 文件存放 - 董事会将相关文件存放秘书处,股东名册存放公司及代理机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