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海亮股份海亮股份(SZ:002203)2025-07-08 12: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员担任[5]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财务审计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8]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18] - 年审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8] - 对年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8] - 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和聘任意向[18]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0]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