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协议签订与账户设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专户数原则不超投资项目个数[6]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11]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2][13]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应为保本型[15]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 补充到期前归还专户,全部归还后两交易日内公告[17] 内部检查 - 内控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2] 外部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专项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和鉴证[22] 整改措施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应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23]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可修订报股东会审议[25]
英科医疗(3006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