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3006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1]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16]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6] 特殊担保 - 不符合规定但公司认为需合作且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为其担保[6]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违规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未经授权个人对外签担保合同将被追责[19] - 经办人员擅自决定致公司担责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9]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为合并报表内主体担保履行内部审议程序[21]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1]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可修订并报股东会通过[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法规为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