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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草案)
好利科技好利科技(SZ:002729)2025-07-08 11:16

董事会成员构成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需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6] 董事任期与辞职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4]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2个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11]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1][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20] - 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4][25]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应规定,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2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27]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7]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多种表决方式[24] - 不同会议情况通知表决结果时间不同[24]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情况视为弃权[24]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29][3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