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603488) -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和高管每年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票数量的25%计算[9][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 自实际离任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票[11] - 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交易限制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5] - 报告期内披露买入和卖出公司股票数量、金额、平均价格等[16] - 报告期末披露所持公司股票数量[16] - 股票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申报并公告[16]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16] - 违规时董事会应披露违规情况等[16]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义务[17]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以法规规定为准[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