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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603488) -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展鹏科技展鹏科技(SH:603488)2025-07-08 10: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 特定主体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应披露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0]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以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8] 改聘情形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六种情况应改聘[13] 文件保存 - 公司和受聘事务所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关注特定情形及拟聘任事务所相关情况[17] - 监督检查财务审计法规等执行情况[18] - 监督检查选聘标准、方式和程序合规性[18] - 监督检查审计业务协议履行情况[18]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22] 选聘限制 - 项目分包转包、审计报告有质量问题不得选聘[18][19]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以法律法规为准[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