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00244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财务资助定义与审议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三种除外情况[2] - 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5] - 四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5] 资助对象与申请 - 不得为规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有特定审议要求[6] - 法人和自然人申请报告要求不同,经初核、复核、批准,达标准需审议[8] - 申请报告涵盖原因、指标等内容,附件需提供报表等[8][9] - 申请单位提前15日提交齐全材料,否则担责[10] 资助管理与监督 - 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1] - 审计部跟踪检查监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1] 信息披露 - 按法规披露,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13] - 董事会通过后二交易日内公告,公告含事项概述等[13]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4] 违规处理与制度适用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1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18] -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18]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