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由董事长提名[2][6] - 不得无故解聘,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6]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任职资格与配备 - 不得担任情形包括近三十六个月受相关处罚等[4]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具备任职资格[10]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12][13]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记录签字[13] 公司支持 - 为履职提供便利,配备证券事务部及专职人员[14][15] - 编制预算保障工作和培训经费[15] 信息管理 - 各部门明确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等[16] - 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15] 薪酬福利与激励 - 享有与其他高管相对应薪酬福利待遇[15] - 纳入长期激励计划对象[15]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