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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盛路通信盛路通信(SZ:002446)2025-07-08 09: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决定并答复[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及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选举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为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相应董事人数的乘积数[19]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审议应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1] - 出席股东会股东应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1] 计票监票与决议披露 - 股东会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将决议公告文稿等报送深交所,经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22]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方式及结果等内容[2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程序或内容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6] - 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 - 公司董事会有权修订议事规则,但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