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科技(873679)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9] - 将重要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0]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3][1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请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6]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16]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17] - 内部审计部门可提奖励、处分建议[17] - 董事会可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分[18] 制度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有关规定执行[20] - 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0]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