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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SH:600032)2025-07-07 09:45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 - 八种情形下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可口头[5][6]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7]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董不委托非独董[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出席或12个月超半数需书面说明披露[9] - 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14]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4]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董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含日期、地点等内容[17][18] - 与会人员保密,董事报告变化,高管执行决议[18] - 遇问题报告,提请董事会披露信息[19][20]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由董事会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