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4]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数量,有小数四舍五入[4] - 因发行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4]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和过入方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6]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5]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6] 信息申报与违规处理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信息[7]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制度修订 - 若证监会或深交所对持股管理有新规定,公司按新要求执行并修订制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