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8日由深圳市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6] - 设立时发起人以截至201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825.36万元为基础,按1:0.97402的比例折为4700.00万股[6] - 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数为67363.015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7363.0150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6]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67]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67]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9]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应低于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或3000万元[70] 股权与股东权益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景晓军等部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15]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7]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大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股东以代表股份数行使表决权,一股份一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35] 董事与独立董事 -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7]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5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7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0天通知[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8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82]
ST任子行(3003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