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担保,相互担保除外[5] - 被担保人需为控股子公司、股东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6] 担保流程 - 财务部草拟议案,含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等并附资料[7][9] - 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批准的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10] 担保限制 - 董事会对6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提供担保[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6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要求 - 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4]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4][15] 展期与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9]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建立担保明细台账[21] 风险控制与披露 - 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及时控风险,恶意串通请求确认合同无效[22] - 证券部负责担保信息披露,含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25]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董事会决议3日前、股东会审议通过5日前提交资料[28] - 子公司决议后1个工作日提交决议[29] 备案与责任 - 担保成立办完手续2个工作日内经办部门报证券部备案[31] - 董事等擅自越权、经办人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担责[3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