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3] - 设三名,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候选人[8]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0]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4] -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资料保存与披露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公司决策流程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