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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60077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SH:600777)2025-07-04 13:46

关联方定义 - 持股5%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决定[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决定[11] 关联交易额度与计算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14]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4]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时,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25] - 公司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4] 审议表决回避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4]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8]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可供参考[20][21] 首次及特定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7] 关联人员界定 - 本办法所指公司关联董事包括两类特定人员[31] - 本办法所指公司关联股东有七种情形[31] 其他规定 - 本办法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1]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章程相抵时按法规章程执行[3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办法经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