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开临时会议[7][9] - 董事长接提议或要求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8]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4]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一人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5]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8] - 董事回避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2]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审计草案,作出决议后要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33]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5] - 会议可全程录音[36]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7][39]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40]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