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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海科新源海科新源(SZ:301292)2025-07-04 11:17

对外担保定义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两者对外担保总额之和[3] 担保审批 - 公司为他人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6] - 股东会审批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1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0] - 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 风险防范 - 可采用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6] - 要求被担保企业开立共管账户,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质押[15] 债务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6] - 债务追偿程序由财务部主导,开始后5个工作日和结束后2个工作日将情况传至内审部门备案[16] 信息披露与制度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担保信息披露[17] - 公司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