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7]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违规处理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9] - 违反制度公司处分追偿[21] - 严重违法违规交监管部门处罚[21] 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4] 减持规定 - 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16]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其他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披露[16] - 特定情形申请登记限售股份[17] - 满足条件可委托公司解除限售[19] - 违规买卖董秘报告责任人说明备案[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自通过日实施[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