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5]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7]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7] 专门委员会 - 常设专门委员会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7]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27] - 董事回避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提案与记录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8]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出席人员签名[30] - 决议书面记载,董事签名[30] 责任与档案 - 董事对决议负责,违法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明异议并记录可免责[32]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3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