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审计中心设立与管理 - 公司设立审计中心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3] - 审计中心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审计中心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检查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审计职责 - 审计中心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出具报告[15]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相关业务环节[16] - 审计中心对重要投资、资产买卖、担保事项及时审计[18][20][21] - 审计中心负责关联交易审计,关注七项内容[22][23] - 审计中心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注四项内容[24] - 审计中心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五项内容[24] - 审计中心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六项内容[26]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中心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公司出具年度报告[28]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9] 人员管理与制度实施 - 公司建立审计中心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30] - 违规人员按规定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31][3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