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667万股,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048.9868万元[9] - 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童建国持股64.76%,华立集团持股18.00%,浙江星皓投资持股10.00%[18] - 已发行股份数为47,048.9868万股,每股面值1元[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具备分配条件时,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32]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2]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2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5]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