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9] - 近36个月内受上交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9]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职权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程序并提建议[22]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职务及时披露理由,有异议也需披露[13] - 因特定情形空缺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任期届满前可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20]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制度相关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高股东[3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4日[34]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