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财务报告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4] - 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1000万元[4] - 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4] - 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0万元[4] 信息披露错误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其他或有事项[6] - 其他年报信息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6]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6] - 业绩预告预计变动方向一致但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范围达50%以上[7]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50%以上[7] 制度相关 - 公司相关人员违规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将追究责任[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行,原办法废止[12] - 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4日[1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12] 违规处理 - 处理方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1] - 情节恶劣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应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