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并让其确认[10][11]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8] - 相关主体研究发起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发生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4]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5]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7] 自查与披露 - 定期报告等公告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8]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违规处理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违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报告及数据[21] - 提供未公开信息先确认对方有保密义务[22] - 知情人违规按情节轻重处罚[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4]